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34号)和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1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厅反映,并提供调查线索和必要材料。反映情况单位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 基 础 处0571-87054042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 机关纪委 0571-8705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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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2021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
1.甬江实验室
2.瓯江实验室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
4.中国药科大学(杭州)创新药物研究院
5.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杭州中心
6.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
7.浙江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
8.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9.台州市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0.嘉兴学院G60科创走廊产业与创新研究院
11.宁波杭州湾新材料研究院
12.国网浙江新兴科技有限公司
13.宁波(北仑)中科海西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14.浙江大学滨江研究院
1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二研究所
16.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
17.浙江大学先进电气装备创新中心
18.中科卫星应用德清研究院
19.杭州三花研究院有限公司
20.国科温州研究院(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
21.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22.上海大学绍兴研究院
23.哈工大机器人湖州国际创新研究院
24.中机智能装备创新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25.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
26.浙江大学绍兴微电子研究中心
27.复旦大学义乌研究院
28.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
29.浙江桐昆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30.乌镇实验室
31.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2.浙江省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