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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的 实施意见
2023-02-03

 

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要求,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的决策部署,以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为统领,以知识产权“数量多起来、结构优起来、运用活起来、形象树起来”为目标,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嘉兴对标“两个先行”、全力奋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全球化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更加凸显。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拥有量进一步提高,结构明显优化,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5000件,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8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30万件,每百户企业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130件,年新增登记版权数达到2000件以上。

2.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显著提高。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知识产权投融资较快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额5年累计达500亿元以上。

3.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长效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3家,实现市、县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解组织、版权服务工作站(点)全覆盖。

4.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建成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3家,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进一步浓厚。

到2035年,知识产权制度全面完善,一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全面建成,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技术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同等城市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高地

1.强化知识产权示范试点。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市)试点全覆盖,争创省级版权示范城市,推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家高新区等一批重点园区争创国家、省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版权示范园区(基地)。

2.强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重点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氢能源、航空航天、生命健康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作用,加快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推动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构筑产业链核心技术专利池,占据发展制高点。推动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

3.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落地应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集成专利、商标、版权等事项,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办理。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产业分析、原创产品“知源码”、地理标志保护、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等应用场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审查机制,为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家居、现代时尚等产业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审查和确权的快速通道。

4.强化知识产权区域协同保护。建立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支持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跨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建立重点保护名录,实行跨区域联动保护,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联合执法、结果互认等方面合作,开展区域知识产权人才联合培养、文化建设和社会宣传。

5.强化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头雁”计划,完善入库培育、梯队建设、动态管理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体系,分级分类精准培育,重点培育200家专利密集、品牌价值高、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鼓励领军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动企业建立与经营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列入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名单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和认证工作。建立上市企业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制,探索建设科创板知识产权加速器,预防化解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助力科创企业上市。

(二)提高创造质量,建设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高地

6.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南湖实验室、南湖研究院、北理工长三角研究院等高端科研平台作用,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紧密合作,建设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加强专利挖掘与布局,着力在优势产业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等领域获取一批创新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形成30个高价值专利组合。

7.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到2025年,新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50家,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全覆盖,积极承担和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大力开展前瞻性、引领性关键技术攻关,聚焦新兴产业领域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前瞻布局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基础专利、标准必要专利,新兴产业发明专利数实现倍增,达到5000件。

8.实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培育计划。引导支持企业通过PCT布局海外专利、申报马德里商标注册、海牙协定商标注册,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化战略,降低涉外知识产权风险,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到2025年,新增海外专利授权300件、马德里商标注册300件。

9.实施商标品牌引领发展计划。建设知识产权(品牌)指导服务站、版权服务工作站,积极培育自主品牌,提升品牌价值,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程度,扩大地理标志使用规模,推动地标产业惠农富农,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值累计达到50亿元。推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产业化模式,促进地理标志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

10.实施打造精品版权引领计划。高质量做好版权登记服务工作,积极推荐优秀版权作品参加全省优秀版权选送活动。建立全市线上版权服务平台,推动版权工作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

(三)促进转化运用,构筑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高地

11.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载体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的成果筛选、市场化评估、成果推介等工作,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加强科技大市场建设,促进科技成果流通。实施专利转化计划,加强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到2025年,转让许可量累计超1万件。

12.畅通资本化运营渠道。建立分类别、分层次的知识产权与风险投资资本对接机制,发挥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服务机构等的专业化作用,提供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处置等服务,通过集中拍卖、收储等方式,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质物处置机制。

13.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构建“政银联动+在线评估+线上质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一站式服务链,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形式分担补偿金融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业务。

(四)健全保护体系,构筑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14.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强化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多元衔接。依法适用事实推定规则、证据妨碍排除规则、证据保全制度等,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对恶意侵权、情节严重侵权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实施惩罚性赔偿,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赔偿低”问题。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开展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15.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惩处商标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网络侵权盗版、专利重复侵权、恶意注册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探索建立行政裁决简易案件书面处理机制和现场查明驳回机制,压缩处理时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建设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智能监测系统,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

16.建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1+7+N”产业保护体系,积极争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积极争取落地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开展境外展会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预警,指导企业开展海外维权。加大商业秘密保护改革创新力度。

17.健全社会治理纠纷化解机制。在重点行业、区域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提高纠纷化解能力。推广应用矛盾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平台、“共享法庭”,实现线上线下化解的有效衔接和优势互补。发挥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作用,积极创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拓展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探索以公证等方式保管知识产权证据、证明材料,加强对证明知识产权在先使用、侵权等行为的保全证据公证工作。

18.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支持力度,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加强重大知识产权案件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五)优化服务环境,勇创知识产权服务标杆高地

19.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强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南湖、嘉善、海宁等地建设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集聚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的代理和咨询评估、维权保护、创投融资等各类服务机构100家以上,形成服务种类齐全、业务辐射全市的格局。

20.促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高校、机构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为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形成信息联系紧密、服务相互支撑、门类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网络数据体系。

21.促进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实施知识产权人才集聚行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打造长三角一流知识产权智库。鼓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高校开展合作,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基地,面向企业管理者、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裁决和司法队伍建设,将知识产权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的重点培训课程之一。切实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中小学开设知识产权课程。

22.促进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建立小微企业联络与辅导工作机制,在孵化器、众创空间等逐步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制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服务。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等服务。

23.建立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决策机制。按照“一园区一产业一导航”的原则,鼓励在高新园区内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立专利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持续互动的产业发展决策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统筹协同,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有力推进。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市、县(市、区)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激励。建立涵盖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政策体系。对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奖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获得浙江省知识产权奖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版权示范单位称号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行政认定驰名商标的单位给予80万元奖励。对企业以自有知识产权(专利、商标)为主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清贷款本息的,按发放贷款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总额的4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年内最高贴息补助不超过20万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专利导航预警、专利标准融合、专利转化、地理标志促进及其他与知识产权发展相关的项目,按照专家评审结果对每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助。对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的,按实际支付法律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对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企业给予实际支付保费60%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支持上限8万元;对省级以上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对省级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给予20万元资助。

(三)加强考核评价。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纳入市对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对相关工作进度实行定期通报,并组织开展督查指导,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本意见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相关政策与原有政策有冲突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意见(市级补助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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