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23年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 开发中心的通知
2023-06-12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经济发展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嘉科高〔2019〕68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地评审、推荐,市科技局审查、研究和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嘉卫环境安全检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238家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为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工作,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高质量完成建设目标任务,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指导,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优化企业研发机构布局,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