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秀洲区企业
研究开发中心申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嘉兴国家高新区(高照街道)管委会(办事处):
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加快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根据《嘉兴市秀洲区推进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秀洲科局[2025]2号)文件,决定开展2025年秀洲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拥有不少于 2项权属清晰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三)企业研发经费归集合理、规范,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研发项目(规上企业还应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体现研发费用),且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1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3.销售收入1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或研发投入500万以上。
(四)近两年内累计实施研发项目(含自主开发、政府立项、成果转化等)2项以上。
(五)有独立的研发中心,中心专职科技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软件类企业10人),或占企业员工数量的20%以上。
(六)能保证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科研用房1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总额1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50万元以上)。
(七)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八)依托企业上年度依法纳税,无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事故及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为非D类)。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在4月25日前向各镇、嘉兴国家高新区(高照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创建区研发中心申请(研发中心名称须规范,采用“秀洲区+企业简称+核心研发方向+区级研发中心”的形式命名),并提交以下申请资料(见附件):
1.秀洲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
2.秀洲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方案;
3.基本情况表;
4.研发中心建设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各镇经发办及嘉兴国家高新区(高照街道)招商与科技人才局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于2025年4月29日前将审核好的所有企业申报材料(企业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基本情况表(汇总后的电子稿)、基本情况汇总表(盖章后的pdf扫描件、电子稿各一份)报区科技局。
区科技局联系人及电话:缪圣恺 82719019;
王店镇经发办联系人及电话:曹凤 89997022;
洪合镇经发办联系人及电话:王琰杰83323939;
新塍镇经发办联系人及电话:盛建军 83401657;
王江泾镇经发办联系人及电话:胡月 83679277;
油车港镇经发办联系人及电话:李凤莲 83382322;
嘉兴国家高新区(高照街道)招商与科技人才局联系人及电话: 张文瑾 82795110;
附件1:秀洲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申请书
附件2:秀洲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建设方案
附件3:基本情况表(企业填)
附件4:基本情况汇总表(各镇、高新区填)
嘉兴市秀洲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