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1年拟认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名单的公示
2021-12-24
按照工作安排,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工作,在各市科技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厅务会审议同意,拟认定“浙江省康基智能微创内镜器械重点企业研究院”等40家重点企业研究院为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正泰新能源高性能光伏电池组件企业研究院”等203家企业研究院为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高泰智慧储能应用技术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等801家省高企研发中心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高新处 沈维强 0571-87055408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黄明星 0571-87054124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邮编:310006
附件3:2021年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拟备案名单.pdf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24日